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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省人社厅、省委组织部、省科协关于开展首届湖南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第十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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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2 20:28:52  

湘人社函〔2016237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有关企业(园区)科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开展创新争先行动,积极进军科技创新和经济建设主战场,为推进我省“三量齐升”“五化同步”,圆满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科技强省和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创新争先、再立新功,经研究,决定开展首届湖南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第十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研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一线工作的我省科技工作者。不包括各级党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县级以上各级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科协基层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中主要从事行政与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表彰名额

  湖南省优秀科技工作者40名;湖南省青年科技奖20名。具体推荐方式如下:

  1.各市州推荐候选人各1名,由市州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联合推荐。

  2.省科协所属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有关企业(园区)科协分别推荐候选人各1名。

  二、评选条件

  (一)湖南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爱岗敬业,品德高尚;

  2.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科技普及与传播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积极参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创新型湖南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良好声誉,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4.工作在科研生产一线,先进事迹生动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为群众所公认。

  (二)湖南省青年科技奖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特别是新兴产业自主创新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并成效显著;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3.197611日以后出生且在我省(含中央在湘单位)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保证评选质量。

  (二)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切实把德学双馨、事迹感人、创新创业成绩显著的优秀科技人才推荐出来,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各推荐单位要注意向工作在基层一线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倾斜,并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四)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的候选人须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市州推荐的候选人须经市州党委组织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州科协审议通过,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推荐的候选人须经常委会审议通过。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须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六)评审和公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选办)对各推荐单位报送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专业评审,等额产生入围人选并向社会进行公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确定首届湖南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第十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表彰对象。

  四、材料报送

  请各推荐单位将全套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6912日前报送省评选办公室(省科协组织宣传部),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含组织推荐、评审工作情况。

  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提交(常务)理事会关于推荐情况的会议纪要;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提交常委会关于推荐情况的会议纪要。

  (二)《首届湖南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4)、《第十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5)一式20份(其中原件4份)。《首届湖南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2)、《第十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3)1份。所有表格可在湖南省科协网站(www.hnast.org.cn)下载。

  (三)个人有关附件材料1套(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不超过8篇);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关于推荐材料非涉密的证明; 

  7.获得表彰奖励(市州级以上)证明材料。

  (四)各推荐单位对被推荐对象关于政治思想、学风道德、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材料。

  五、组织领导

  由相关单位联合成立首届湖南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第十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首届湖南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第十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荐评选日常工作,办公室均设在湖南省科协组织宣传部。

  联系电话:073184884362  84884363

  E-mail:        hnkxzxb@163.com

  联 系 人:朱静颖, 李 云

  通讯地址:长沙市东风路17号湖南省科协组织宣传部

  邮政编码:410005

  附件:1.首届湖南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第十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

     2.首届湖南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3.第十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4.首届湖南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5.第十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具体请见:http://www.hnast.org.cn/portal/article/detail.action?contentno=923&categoryno=35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 共 湖 南 省 委 组 织 部

湖 南 省 科 学 技 术 协 会

2016年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