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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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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8 16:52:27  
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年09月08日

各理事单位与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创新争先行动,努力造就千百万青年科技英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7〕55号)的要求,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请各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推荐条件,保证推荐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各推荐单位请于2017年9月28日前提交候选人《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电子版、《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纸质版一式10份(原件1份,复印件9份)、有关附件材料纸质版1份(装订成册)至学会组织人事部。
      《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可登录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网站通知通告栏下载。有关附件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主要科技成果目录;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其他材料。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评审小组评选出2名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报中国科协,另行通知系统填报及正式材料报送要求。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组织人事部
      联 系 人:孙于 王振涛
      电 话:010-68595356 68595358
      电子邮箱: sunyuces@163.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邮 编:100823


      附件: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doc
                                                                                                                                2017年9月8日